【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25-02-14 14:58来源:舒城县教育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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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段学生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1.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所需材料:(1)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书面休学申请;(2)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3)病历和医药费发票。

办理流程: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适龄儿童、少年复学

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生病康复后,学校有义务为其及时复学。

所需材料:(1)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书面复学申请;(2)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康复证明。

流程:(1)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交复学申请和相关康复证明材料;(2)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操作复学申请,教育局审核通过。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