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08 15:20来源:舒城县人社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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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事项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材料:本人社保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农行卡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舒城县三里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4-8689076

监督投诉渠道:0564-866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