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发布时间:2026-01-08 09:01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该机构向该机构集体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4、所需材料:

1 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民政部门接收意见
4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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