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4、所需材料:
(1)(换领)原证直接交回或邮寄至居住地派出所
(2)(补领)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