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发表时间:2024-02-22 17:07来源:舒城县公安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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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全省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

4、所需材料:

1申领人到期(损坏)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或现场核验指纹通过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期满换领:20/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40/
发改价格〔
20032322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4346
财政法〔
20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