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08 14:42来源:舒城县人社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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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五条、着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

三、办理材料:

1.需提供承建合同、中标书原件(如是议标的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含有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内容相关页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在建项目申报还需携带工程财务报表等能证明工程完成进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未在本市办理社保登记的施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舒城县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和舒城县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提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告知书一式两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舒城县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十、查询途径0564-862320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862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