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补助标准

发表时间:2026-01-07 09:19来源:舒城县残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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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2023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3]1号)

二、资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报条件

    ①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
    ② 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类持证残疾人或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3.低保证或五保证或乡镇出具低收入系统、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信息截图并盖章。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