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2-26 11:16来源:舒城县人社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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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三、办理材料: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 病例和入院证明 、 费用明细或凭证 、金融社保卡。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42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舒城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 862199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862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