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城管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03 15:28来源:舒城县城管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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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1.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申请条件:(1)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2) 申报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申请表,1.因安全原因确需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提供佐证;2.因严重影响采光确需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提供佐证。

事项名称: 2.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条件:(1.)因特殊需要;(2) 申报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申请表》、规划总平图、移植方案、养护责任承诺书。

事项名称:3.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条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3)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申请表、绿化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绿地现状示意图:绿化设计图;

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梅河路与春秋路交叉口政务大楼二层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8674546;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