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变更、资产处置等相关情况公示公告
经县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部分项目变更情况、部分项目资金来源调整、部分项目资产处置相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1.对舒扶贫〔2021〕3号文件批复的非贫困村产业到村项目,资金来源由原中央提前批次专项扶贫资金现调整为省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计4859万元);
2.同意“杭埠镇大兴村大棚养殖项目”156万元取消实施,资金重新用于第二批产业到村项目。
3.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张母桥镇、桃溪镇、汤池镇、春秋乡、五显镇项目变更申请。
4.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汤池镇镜石村集体粮油加工厂”资产处置的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同意县发改委关于中央提前批次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共404万元的安排。(项目明细详见舒发改代赈〔2021〕19号、舒发改代赈〔2021〕67号、舒发改代赈〔2021〕68号文件)
附件1.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赈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表及相关绩效目标表 附件1: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赈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表及相关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部分项目变更批复表 附件2:部分项目变更批复表.xlsx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县乡村振兴局
电话:0564-2784516 12317
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