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1GWh产能32650钢壳圆柱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6亿wh)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表时间:2020-03-24 14:54来源:舒城县发改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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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报送1GWh产能32650钢壳圆柱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6亿wh)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徽沃〔202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能耗和节能措施基本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原则同意根据评审会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项目建设年产6亿瓦时32650钢壳圆柱锂电池PACK生产线,配置分容柜、测控冲放电柜、电焊机等主要生产设备66台。项目建成后年耗电量约为931.97kWh,年耗柴油6.37t,年耗水量约为0.67t,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31.77tce(当量值)。项目单位要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风机、水泵、变压器、电机、空调、照明器具,优先选购国家财政补贴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的设计,选用节能高效的用能设备,确保达到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提高项目整体能效水平。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项目竣工后应申请节能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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