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服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资助标准
企业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三、申报条件
具有舒城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年龄段是指男性16至59周岁,女性16至54周岁。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申请。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
九、空表样表
无需空白样表。
十、咨询方式
0564-278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