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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1-11-06 14:44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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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舒城县应急管理局印发《舒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要求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制度。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作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的第一项基础性工程,强调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 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年3月,在国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下,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更好地营造全面开展普查工作良好氛围,安徽省普查办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精心准备安排,组织人员编写制作了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宣传展架以及微视频等宣传资料。

   2021年5月11日,为统筹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制定并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普查宣传的指导精神、宣传内容、宣传目的及意义,同时提出了多种宣传形式,并为宣传成效提出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六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灾险普办〔2021〕6号)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照《六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起草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舒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让广大民众知晓普查,让更多单位和部门参与普查,让全社会支持关心普查,同时通过向群众广泛宣传普查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强化对自然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提高参与普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五、主要形式

    我县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

线上宣传:主要以短信、视频等形式开展,利用媒体传播的广泛性、可接受性对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传播。

线下宣传:主要以搭展台、张贴海报及横幅、散发宣传册及宣传礼品等形式进行宣传,精准定位群体,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六、创新举措

    充分结合多种宣传形式,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的原则,调动各部门密切配合,使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工作开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相关会议,积极调度水利、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普查线下宣传活动,为宣传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会议召集融媒体、三大运营商、商务局等单位提供支持,便于宣传视频在电台、大屏等进行播放,宣传标语通过短信、电子滚动屏等形式进行传播,为保证宣传形式多样化提供了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按照《舒城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八、解读机关(包括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徐志安

联系电话:0564-86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