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拟作出《舒城县顺通建材有限公司水泥涵管、水泥检查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县顺通建材有限公司水泥涵管、水泥检查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海棠路以北、石兰路以南、胜利大道以西、玉兰大道以东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县顺通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县顺通建材有限公司租赁舒城县祥瑞灯具有限公司厂房B及空地用于建设水泥涵管、水泥检查井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6666m2,建筑面积约1708m2。项目拟在厂房内建设3条水泥制品生产线,主要包括搅拌机、水泥罐、立式径向挤压机及模具、底托、芯模芯模振动机、自动变径滚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2万米水泥涵管、5万米水泥检查井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骨料卸料粉尘、水泥罐粉尘、原料堆场粉尘、上料粉尘、输送落料粉尘、搅拌粉尘、焊接烟尘、切割粉尘、锅炉废气、运输扬尘。
水泥罐粉尘经水泥罐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15m)有组织排放(DA002-DA004);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的新型智能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引至搅拌机上方排气口排放;设密闭钢筋加工区,焊接工段、切割工段内置于密闭钢筋加工区内,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效率95%)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厂房格挡自然沉降后(处理效率80%)无组织排放;骨料卸料过程尽量降低作业高度,减少落差,同时在原料堆场区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抑尘装置,降低骨料堆场的粉尘排放量;车辆覆盖进场,地面硬化,车辆冲洗平台;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对应的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燃气锅炉SO2、NOX和烟尘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其中NOx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文)中的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成品养护;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成品养护废水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成品养护;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浓水直接用于成品养护;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污水均不外排。远期待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接管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在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废弃的混凝土、边角料、废模具、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的混凝土、沉淀池的沉淀物、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废弃的砂石料、边角料分类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办公室西侧,50m2),作为建筑材料资源外售;废模具、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资源外售;废弃的混凝土、沉淀池的沉淀物、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1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