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线束线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表时间:2022-03-15 16:25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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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线束线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五金产业园15栋2层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五金产业园15栋2层作为项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1663m2,依托五金产业园内道路、供水管网、雨污水管网、化粪池、配电房等公建设施,购置注塑机、剥皮机、裁线机、焊锡机等设备,从事线束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智能传输线500万件,线束15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针对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内注塑区设置独立封闭区域,在注塑机上方处设置集气罩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净化处理后,项目运营期注塑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项目焊接区的手工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其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净化处理后,项目运营期焊接区产生的焊接烟尘有组织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依托五金产业园内雨水管网排入纬三路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五金产业园内已建成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

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剥皮机、裁线机、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通过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在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并隔声处理;安排专人负责设备日常检修保养,避免带病作业;风机应安装消声器,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产区设置封闭操作间,采用隔声墙板。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舒城五金产业园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及废边料、焊接过程产生的废锡渣,以及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其中,人员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五金产业园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料、废锡渣、以及废包装袋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房,定期外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