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3.基本公卫服务规范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三、服务机构、时间、地点:各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点 | 机构电话 | 服务时间 |
1 | 舒城县妇计中心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 | 0564862154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4 | 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桃溪镇街道 | 05648733768 | |
5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万佛湖镇街道 | 05648538135 | |
6 | 舒城县百神庙镇卫生院 |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 05648084149 | |
7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 舒城县舒茶镇街道 | 05648182437 | |
8 | 舒城县五显镇卫生院 | 舒城县五显镇街道 | 05648548162 | |
9 |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干汊河牧马街1号 | 05648919143 | |
10 | 舒城县杭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杭埠镇新杭大道 | 05648035366 | |
11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 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大街 | 05648563498 | |
12 | 舒城县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千人桥镇振兴街47号 | 05648043120 | |
13 | 舒城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99号 | 05648689881 | |
14 | 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 | 舒城县柏林乡秦桥街道 | 05648957310 | |
15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南港镇街道合安路旁 | 05648141564 | |
16 |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村柳树店组 | 05648191458 | |
17 | 舒城县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棠树乡棠树街道 | 05648591316 | |
18 | 舒城县高峰乡卫生院 | 舒城县高峰乡五桥街道 | 05648499358 | |
19 | 舒城县庐镇乡卫生院 | 舒城县庐镇乡街道 | 05648258120 | |
20 |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河棚镇北大街1号 | 05648287106 | |
21 | 舒城县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晓天镇万佛山路1号 | 05648345681 | |
22 | 舒城县阙店乡卫生院 | 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 05648587967 | |
23 | 舒城县汤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汤池镇街道 | 05648248254 | |
24 | 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 | 舒城县山七镇街道 | 05648449793 |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七、投诉渠道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