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发表时间:2025-02-21 15:26来源:舒城县卫健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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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点 机构电话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4 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桃溪镇街道 05648733768
5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万佛湖镇街道 05648538135
6 舒城县百神庙镇卫生院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05648084149
7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舒城县舒茶镇街道 05648182437
8 舒城县五显镇卫生院 舒城县五显镇街道 05648548162
9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干汊河牧马街1号 05648919143
10 舒城县杭埠镇卫生院 舒城县杭埠镇新杭大道 05648035366
11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大街 05648563498
12 舒城县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千人桥镇振兴街47号 05648043120
13 舒城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99号 05648689881
14 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 舒城县柏林乡秦桥街道 05648957310
15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南港镇街道合安路旁 05648141564
16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村柳树店组 05648191458
17 舒城县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棠树乡棠树街道 05648591316
18 舒城县高峰乡卫生院 舒城县高峰乡五桥街道 05648499358
19 舒城县庐镇乡卫生院 舒城县庐镇乡街道 05648258120
20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河棚镇北大街1号 05648287106
21 舒城县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晓天镇万佛山路1号 05648345681
22 舒城县阙店乡卫生院 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05648587967
23 舒城县汤池镇卫生院 舒城县汤池镇街道 05648248254
24 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 舒城县山七镇街道 05648449793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四)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一)配备接受过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开展本规范规定的健康管理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三)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四)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社会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七、投诉渠道: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