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一、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二、公开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见附表)
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项目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等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尤其是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严防疫情传播。
2.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4.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6.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七、投诉渠道: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
附表:
舒城县传染病报告单位一览表 |
||||
顺序 |
机构全称 |
详细地址 |
服务电话号码 |
正常服务时间 |
1 |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 |
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 |
0564-8620682 |
全年 |
2 |
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桃溪镇龙舒商贸街道 |
0564-8733768 |
全年 |
3 |
舒城县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千人桥镇街道 |
0564-8043951 |
全年 |
4 |
舒城县杭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杭埠镇新杭大道 |
0564-8038674 |
全年 |
5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南港镇街道 |
0564-8141564 |
全年 |
6 |
舒城县百神庙镇卫生院 |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
0564-8085079 |
全年 |
7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
舒城县舒茶镇街道 |
0564-8182437 |
全年 |
8 |
舒城县汤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汤池镇街道 |
0564-8248254 |
全年 |
9 |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河棚镇街道 |
0564-8289254 |
全年 |
10 |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干汊河镇街道 |
0564-8929576 |
全年 |
11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万佛湖镇街道 |
0564-8536617 |
全年 |
12 |
舒城县五显镇卫生院 |
舒城县五显镇街道 |
0564-8548162 |
全年 |
13 |
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 |
舒城县山七镇街道 |
0564-8449793 |
全年 |
14 |
舒城县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晓天镇街道 |
0564-8347719 |
全年 |
15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
舒城县张母桥镇街道 |
0564-8563498 |
全年 |
16 |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
舒城县春秋乡街道 |
0564-8191458 |
全年 |
17 |
舒城县庐镇乡卫生院 |
舒城县庐镇乡街道 |
0564-8258120 |
全年 |
18 |
舒城县阙店乡卫生院 |
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
0564-8588120 |
全年 |
19 |
舒城县高峰乡卫生院 |
舒城县高峰乡街道 |
0564-8499358 |
全年 |
20 |
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 |
舒城县柏林乡秦家桥街道 |
0564-8953031 |
全年 |
21 |
舒城县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棠树乡街道 |
0564-8591316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