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规范
一、政策文件:
1.2009卫生部令64号新生儿疾病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
2.2014六卫妇社秘22号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等文件要求
二、服务对象:新生儿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苯丙酮尿症(PKU)和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三、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五、服务流程:
二、服务对象: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和时间:各乡镇卫生院,县中两院,妇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点 | 机构电话 | 服务时间 |
1 | 舒城县妇计中心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 | 0564862154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4 | 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桃溪镇街道 | 05648733768 | |
5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万佛湖镇街道 | 05648538135 | |
6 | 舒城县百神庙镇卫生院 |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 05648084149 | |
7 |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 舒城县舒茶镇街道 | 05648182437 | |
8 | 舒城县五显镇卫生院 | 舒城县五显镇街道 | 05648548162 | |
9 |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干汊河牧马街1号 | 05648919143 | |
10 | 舒城县杭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杭埠镇新杭大道 | 05648035366 | |
11 |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 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大街 | 05648563498 | |
12 | 舒城县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千人桥镇振兴街47号 | 05648043120 | |
13 | 舒城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99号 | 05648689881 | |
14 | 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 | 舒城县柏林乡秦桥街道 | 05648957310 | |
15 |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南港镇街道合安路旁 | 05648141564 | |
16 |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村柳树店组 | 05648191458 | |
17 | 舒城县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棠树乡棠树街道 | 05648591316 | |
18 | 舒城县高峰乡卫生院 | 舒城县高峰乡五桥街道 | 05648499358 | |
19 | 舒城县庐镇乡卫生院 | 舒城县庐镇乡街道 | 05648258120 | |
20 |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河棚镇北大街1号 | 05648287106 | |
21 | 舒城县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 舒城县晓天镇万佛山路1号 | 05648345681 | |
22 | 舒城县阙店乡卫生院 | 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 05648587967 | |
23 | 舒城县汤池镇卫生院 | 舒城县汤池镇街道 | 05648248254 | |
24 | 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 | 舒城县山七镇街道 | 05648449793 |
25. 舒城县人民医院 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 05648621570
26. 舒城县中医院 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南街 05648621757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苯丙酮尿症(PKU)和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三、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六)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七)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密闭保存在2~8℃冰箱中,有条件者可0℃以下保存。
(八)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四、采血工作质量控制
(一)血片采集的滤纸应当与试剂盒标准品、质控品血片所用滤纸一致。
(二)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三)正常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四)合格滤纸干血片应当为:
1.至少3个血斑,且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毫米。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面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4.血斑无渗血环。
(五)滤纸干血片应当在采集后及时递送,最迟不宜超过5个工作日。
(六)有完整的血片采集信息记录。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六)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七)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密闭保存在2~8℃冰箱中,有条件者可0℃以下保存。
(八)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四、采血工作质量控制
(一)血片采集的滤纸应当与试剂盒标准品、质控品血片所用滤纸一致。
(二)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三)正常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四)合格滤纸干血片应当为:
1.至少3个血斑,且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毫米。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面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4.血斑无渗血环。
(五)滤纸干血片应当在采集后及时递送,最迟不宜超过5个工作日。
(六)有完整的血片采集信息记录。
七.投诉渠道: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