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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规范

发表时间:2024-05-11 16:27来源:舒城县卫健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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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18〕62号)
2.公开服务对象:全体公民

3.服务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县中两院,妇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根据各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为准(部分医院分冬季服务时间和夏季服务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点

机构电话

服务时间

1

舒城县人民医院

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

0564-8621570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根据各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为准(部分医院分冬季服务时间和夏季服务时间)

2

舒城县中医院  

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南街

0564-8621757

 

3

舒城县妇计中心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

05648621547

4

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桃溪镇街道

05648733768

5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万佛湖镇街道

05648538135

6

舒城县百神庙镇卫生院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05648084149

7

舒城县舒茶镇卫生院

舒城县舒茶镇街道

05648182437

8

舒城县五显镇卫生院

舒城县五显镇街道

05648548162

9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干汊河牧马街1号

05648919143

10

舒城县杭埠镇卫生院

舒城县杭埠镇新杭大道

05648035366

11

舒城县张母桥镇卫生院

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大街

05648563498

12

舒城县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千人桥镇振兴街47号

05648043120

13

舒城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99号

05648689881

14

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

舒城县柏林乡秦桥街道

05648957310

15

舒城县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南港镇街道合安路旁

05648141564

16

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村柳树店组

05648191458

17

舒城县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棠树乡棠树街道

05648591316

18

舒城县高峰乡卫生院

舒城县高峰乡五桥街道

05648499358

19

舒城县庐镇乡卫生院

舒城县庐镇乡街道

05648258120

20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河棚镇北大街1号

05648287106

21

舒城县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舒城县晓天镇万佛山路1号

05648345681

22

舒城县阙店乡卫生院

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05648587967

23

舒城县汤池镇卫生院

舒城县汤池镇街道

05648248254

24

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

舒城县山七镇街道

05648449793

4.服务项目和内容:人口死亡证明签发,包括医疗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签发的《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并进行死因推断后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签发《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
5.服务流程: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家属需凭死者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材料和死者生前病史本(如果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申请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或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死者家属持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销户,并加盖第三联公章。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办理殡葬手续。
6.服务要求:病人死亡后,死者家属或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死者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即可办理。

7.投诉渠道: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