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规范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2、《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
3、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鼠类,GB/T27771-2011蚊虫,GB/T27772-2011蝇类,GB/T27773-2011蜚蠊);
4、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6-2009蝇类,GB/T23797-2009蚊虫,GB/T23798-2009鼠类,GB/T23795-2009蜚蠊);
5、《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号);
6、安徽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2016版);
7、《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2006年6月29日公布)
8、《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2010版);
9、《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标评估指南》(试行)。
二、技术指导单位: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点: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卫健委3楼
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对象:新老城区公共场所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四害”等病媒防制技术指导、防制宣传及控制效果评价
五、服务流程:上门申请—服务指导机构现场查看—确定解决方案—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申请对象自行实施—服务指导机构进行效果查验
六、服务要求:无
七、投诉渠道: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