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规范
一、政策文件: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舒城县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二、服务机构和时间:舒城县人民医院(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舒城县疾控中心(舒城县城关镇华侨路卫健委一楼)。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对象:全县广大居民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艾滋病咨询检测、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前和检测后咨询、提供HIV抗体检测。
五、服务流程:在求询者登记后,咨询员为其提供检测前咨询,求询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接受HIV检测。对于接受HIV检测的求询者,咨询员要开具HIV检测单,指引求询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测。检验员根据检测结果填写“检测结果报告单”和“检测登记表”,并送交咨询员。咨询员根据检测结果,为求询者提供检测后咨询。HIV筛查试剂的选择以及HIV筛查试
验具体方法和技术要求见《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咨询员和检验员应为每个求询者填写国家统一制定的《咨询个案登记表》和《HIV筛查检测登记表》;对HIV筛查复检阳性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要实行网络直报,实行实名登记。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各有关单位,须按月上报咨询检测数字,检测单位和医务人员应依法为求询者的检测结果保密。
六、服务要求:咨询检测服务应遵循方便、保密和人性化服务的原则。
七.投诉渠道: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8688332;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luan.gov.cn/content/column/68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