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科室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及时间 |
(一)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采购、新闻宣传、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或审核,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书、科技等档案管理。负责系统统计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负责全系统的人事、人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岗位培训、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1 |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
办〔2019〕 39号 |
办公室 (财务股) |
韦存玉 | 0564-8621738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12室(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2 |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采购、新闻宣传、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 ||||||
3 | 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或审核,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 ||||||
4 | 负责文书、科技等档案管理。负责系统统计工作。 | ||||||
5 | 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负责全系统的人事、人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 0564-2782817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9室(财务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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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岗位培训、职称评审工作。 | ||||||
7 | 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
(二)负责系统法制工作。研究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信访接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管理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制定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定。审查、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证件、证明。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
8 | 负责系统法制工作。 |
办〔2019〕 39号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汤传仓 | 0564-2782819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6室(政策法规股);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9 | 研究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 ||||||
10 | 负责信访接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
11 |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管理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 | ||||||
12 | 制定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0564-8670444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路大转盘(春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行政审批);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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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定。 | ||||||
14 | 审查、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证件、证明。 | ||||||
15 | 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 | ||||||
16 | 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 ||||||
(三)承担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编报中长期规划,监督城建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实施。参与县城规划区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科技推广、信息交流等工作。 | 17 | 承担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编报中长期规划,监督城建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实施。 |
办〔2019〕 39号 |
城乡建设股 | 苏瑞杰 | 0564-8663503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18 | 参与县城规划区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 | ||||||
19 | 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 ||||||
20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 | ||||||
21 | 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科技推广、信息交流等工作。 | ||||||
(四)编报全县建筑业、建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负责从事建筑活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建材业的统计、科技、信息等工作。负责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 22 | 编报全县建筑业、建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行业管理。 |
办〔2019〕 39号 |
建工建材股 | 程 翔 | 0564-8624425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23 | 负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管理。 | ||||||
24 | 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 | ||||||
25 |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 | ||||||
26 | 负责全县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 ||||||
27 | 负责从事建筑活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 ||||||
28 | 负责建筑业、建材业的统计、科技、信息等工作。 | ||||||
29 | 负责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 ||||||
(五)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和指导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和管理。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调研、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 30 |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 |
办〔2019〕 39号 |
住房保障股 | 姚春生 | 0564-2782829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31 | 参与和指导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 ||||||
32 | 负责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和管理。 | ||||||
33 |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 | ||||||
34 |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调研、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 ||||||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销售、交易、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管理职责。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 35 |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销售、交易、租赁管理工作。 |
办〔2019〕 39号 |
房地产监管股 | 彭 莹 | 0564-2782800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36 | 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 ||||||
37 | 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
38 | 承担全县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管理职责。 | ||||||
39 | 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 ||||||
40 | 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 ||||||
(八)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业建设、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创优。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定额。 | 41 |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
办〔2019〕 39号 |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 | 汪 琦 | 0564-8621387 |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
42 | 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 ||||||
43 | 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业建设、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创优。 | ||||||
44 |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 ||||||
45 | 参与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
46 | 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 ||||||
47 |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
48 | 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 | ||||||
49 | 依法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