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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表时间:2024-04-01 17:09来源:舒城县住建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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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科室负责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及时间

    (一)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采购、新闻宣传、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或审核,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书、科技等档案管理。负责系统统计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负责全系统的人事、人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岗位培训、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办〔2019〕

39号

办公室

(财务股)

韦存玉 0564-8621738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12室(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2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采购、新闻宣传、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3 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或审核,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4 负责文书、科技等档案管理。负责系统统计工作。
5 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负责全系统的人事、人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0564-2782817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9室(财务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6 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岗位培训、职称评审工作。
7 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系统法制工作。研究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信访接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管理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制定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定。审查、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证件、证明。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8 负责系统法制工作。

办〔2019〕

39号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汤传仓 0564-2782819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6室(政策法规股);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9 研究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10 负责信访接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1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管理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
12 制定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0564-8670444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路大转盘(春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行政审批);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13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定。
14 审查、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证件、证明。
15 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
16 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三)承担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编报中长期规划,监督城建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实施。参与县城规划区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科技推广、信息交流等工作。 17 承担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编报中长期规划,监督城建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实施。

办〔2019〕

39号

城乡建设股 苏瑞杰 0564-8663503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18 参与县城规划区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
19 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20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
21 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科技推广、信息交流等工作。
    (四)编报全县建筑业、建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负责从事建筑活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建材业的统计、科技、信息等工作。负责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22 编报全县建筑业、建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行业管理。

办〔2019〕

39号

建工建材股   0564-8624425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23 负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管理。
24 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
25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
26 负责全县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27 负责从事建筑活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28 负责建筑业、建材业的统计、科技、信息等工作。
29 负责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五)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和指导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和管理。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调研、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30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

办〔2019〕

39号

住房保障股 姚春生 0564-2782829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31 参与和指导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2 负责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和管理。
33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
34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调研、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销售、交易、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管理职责。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35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销售、交易、租赁管理工作。

办〔2019〕

39号

房地产监管股   0564-2782800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36 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37 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38 承担全县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管理职责。
39 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40 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业建设、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创优。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定额。 41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办〔2019〕

39号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   0564-8621387

办公地点: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42 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43 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业建设、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创优。
44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45 参与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46 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7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8 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
49 依法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