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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5月市政公用管理行政处罚结果

发表时间:2022-05-31 16:22来源:舒城县城管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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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违法事实、理由

处罚决定

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1

舒城管(市政)罚〔20222

舒城县魏凌电动车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舒城县魏凌电动车行

当事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待售电动车摆放到人行道上进行售卖与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2022.5.9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的行政处罚。

舒城县

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