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公 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2〕11号出让公告及其附件中有关竞买人资格及要求中提及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含二级)的条款现予以删除,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无需提供此类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〇 二 二 年 八 月 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