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三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行情况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舒城县五显镇李后兰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BMN41 | 李后兰 | 舒市监处罚〔2022〕467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幸运”牌蟹黄面17袋;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2550 | 2022-11-1 | 2022-11-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李后兰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建银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X9L50 | 程建银 | 舒市监处罚【2022】48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11-2 | 2023-11-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程建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成艾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BP149Y | 孙成艾 | 舒市监处罚【2022】482号 | 无证经营散装食品 | 无证经营散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证经营的散装食品,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2-11-2 | 2023-11-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孙成艾无证经营散装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5F5W1W | 姚琼 | 舒市监处罚〔2022〕423号 | 未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2022年9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超市货架上没有发现投诉人所投诉产品,超市负责人承认9月23日投诉人在超市内购买了无标签的散装酒鬼花生,投诉属实。该超市销售的酒鬼花生均是从郯城县陈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花生拆袋进行散装销售,产品相关信息: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837132200503;生产日期:2022年9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常温下)。该香酥花生是当事人于2022年9月22日从合肥红方炒货购进,有相关票据,且投诉人买走散装酒鬼花生后并没有上架新一批散装酒鬼花生。截至检查,未造成严重危害。 |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与警告。 | 2022-11-2 | 2023-11-2 | 2023-11-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姚琼销售无标签的散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
舒城县柏林乡旺旺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W2U6K | 刘自俊 | 舒市监处罚【2022】40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3000元。 | 0.300000 | 0.000150 | 2022-11-3 | 2023-11-3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刘自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
程道兵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DKQ1W | 程道兵 | 舒市监罚〔2022〕55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0.050000 | 0.000100 | 2022-11-10 | 2023-11-10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程道兵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春秋乡红叶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Y2E6C | 陈宗利 | 舒市监处罚〔2022〕5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春秋乡红叶食品厂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
舒城县阙店乡东升糕点加工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7MW86 | 杜东升 | 舒市监处罚〔2022〕5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阙店乡东升糕点加工厂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春秋乡心悦西点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2HQD6T | 潘孝福 | 舒市监处罚〔2022〕51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春秋乡心悦西点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
舒城县忠标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HLH36T | 潘中标 | 舒市监处罚〔2022〕51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忠标食品厂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
舒城县阙店乡照权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93RT64 | 许召权 | 舒市监罚〔2022〕5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阙店乡照权食品厂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阙店乡九龙湾农家小院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T32Q4J | 王霞云 | 舒市监处罚〔2022〕5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责令取得操作人员健康证明后安排操作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 | 2022-11-8 | 2023-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阙店乡九龙湾农家小院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咱家菜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GQWK30 | 张报卫 | 舒市监处罚【2022】537号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10 | 2023-11-10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千人桥镇咱家菜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阿春面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UT7PX1 | 束传春 | 舒市监处罚【2022】527号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千人桥镇阿春面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百味缘卤味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6D970H | 朱春艳 | 舒市监处罚【2022】524号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百神庙镇百味缘卤味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绍强汤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952J05 | 方绍强 | 舒市监处罚【2022】525号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百神庙镇绍强汤包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姚记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DDWH01 | 姚德桃 | 舒市监处罚【2022】526号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千人桥镇姚记饭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千人桥镇一兜铺子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QTH52L | 汪晓婷 | 舒市监处罚【2022】523号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晓婷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大乐购精品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TMPT77 | 吴丹丹 | 舒市监处罚【2022】43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02元 | 0.200000 | 0.000200 | 2022-11-5 | 2023-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吴丹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好又多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L6077 | 吴玖飞 | 舒市监处罚【2022】43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04元 | 0.200000 | 0.000400 | 2022-11-5 | 2023-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吴玖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
舒城县汤池镇章兴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LMA5Q | 章兴银 | 舒市监处罚〔2022〕484号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2022年10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汤池镇章兴银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新疆红枣”包装袋上未标注生产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 | 罚款 | 1、没收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新疆红枣”4袋;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章兴银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张早风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J061T | 张早风 | 舒市监处罚〔2022〕509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当事人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张早烦恼歌涉嫌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舒城县汤池镇昌发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NXH13L | 朱恒花 | 舒市监处罚〔2022〕510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当事人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朱恒花涉嫌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胡茂荣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P4TL5L | 胡茂荣 | 舒市监处罚〔2022〕511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当事人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胡茂荣涉嫌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郭建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QUN0W | 郭建 | 舒市监处罚〔2022〕512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当事人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郭建涉嫌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舒城县汤池镇黄小平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KFM0K | 叶仁荣 | 舒市监处罚〔2022〕513号 | 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当事人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9 | 2023-11-9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叶仁荣涉嫌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
胡永来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22PX2 | 胡永来 | 舒市监处罚〔2022〕501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规定 | 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五)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 2、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6000 | 2022-11-11 | 2023-11-1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胡永来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
舒城县杭埠镇秀秀早点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1YY61Y | 余新明 | 舒市监处罚[2022]5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秀秀早点经营部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运娥早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H42H3H | 方祥云 | 舒市监处罚[2022]50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运娥早点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川香百味卤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MYXCB33 | 周世安 | 舒市监处罚[2022]50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川香百味卤菜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老陈牛肉汤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JHF35K | 陈自山 | 舒市监处罚[2022]5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健康证明,并给予警告。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老陈牛肉汤馆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孙家友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U97108 | 孙家友 | 舒市监处罚[2022]485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孙家友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D2TP2W | 朱丐吉 | 舒市监处罚[2022]504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11-15 | 2023-11-1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杭埠镇百杭时代生活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
储成秀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KRG80 | 储成秀 | 舒市监处罚〔2022〕5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11-16 | 2023-11-16 | 2023-11-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储成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晓天镇 | |||
汪业英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Q38TXF | 汪业英 | 舒市监处罚〔2022〕5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经营超过有效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2-11-16 | 2023-11-16 | 2023-11-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汪业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高峰乡 | |||
舒城县惠亿家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UM1J8W | 张博文 | 舒市监处罚〔2022〕5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18 | 2022-1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城关镇小叶美食店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
舒城县品慧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EKJQ7D | 惠传飞 | 舒市监处罚〔2022〕53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18 | 2022-1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品慧百货超市将经营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舒城中央公园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8P16CY0Y | 张凌云 | 舒市监处罚〔2022〕5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18 | 2022-1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舒城中央公园店将经营的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
舒城县城关镇海川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P6KU2K | 吴疆 | 舒市监处罚〔2022〕5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2-11-18 | 2022-11-18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舒城县城关镇海川生活超市购进食品未按规定 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光权电商扶贫服务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X2FQ5A | 盛玲 | 舒市监处罚【2022】59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香米”8袋;(二)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2-11-25 | 2023-11-25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425098206858Q | 已执行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盛玲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