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2〕12号)转发你们,请各校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学习培训,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提早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方案。储备适量治疗新冠相关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口罩等防疫物资,常态化开展学校人员健康教育和症状检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采取留观、送医等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1.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2〕12号)
2.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
2023年1月10日
皖教防控办〔2022〕12号-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pdf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的通知.pdf
舒城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