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情况】舒城县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结果

发表时间:2023-05-25 10:18来源:舒城县残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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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依法依规压实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共有18家县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序号     安排就业比例
1 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2 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1.50%
3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0%
4 六安市烟草公司舒城营销部 1.50%
5 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1.50%
6 舒城县财政局 1.50%
7 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 1.50%
8 六安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1.50%
9 舒城职业学校(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1.50%
10 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1.50%
11 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 1.50%
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舒城县委员 1.50%
13 舒城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1.50%
14 舒城圣桂食品有限公司 1.50%
15 舒城县千人桥中学 1.50%
16 舒城县杭北灌区管理中心 1.50%
17 舒城县人民医院 1.50%
18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