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舒城县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发表时间:2024-02-20 15:53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近期,外出旅游成为消费热点,为帮助广大游客在旅途中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防旅游陷阱、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选择合法旅行社。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同时出行前最好购买相关旅游保险,做好风险防范。

谨慎签订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以及购物次数、自理费用等内容,尤其要明确旅行社的资料,旅游景点、行程时间、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旅游购物要小心。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要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特别留意商家有无采取掺杂掺假、搭配混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欺骗误导,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应注意理性维权。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请及时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也可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反映。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舒城县旅游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564-8627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