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舒城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4-08 09:12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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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有关国有农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号)、《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财农村〔20181231号)、《舒城县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财农〔2016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舒城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447日    

 

舒城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保护耕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坚决遏制耕地“非”、防止“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种地农民对耕地的保护责任,实现藏粮于地,不断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专项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应补贴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对于已下放承包权的村集体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报套取补贴。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原则上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鉴于我县实际,对尚未进行确权的开发区等,暂以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其它乡镇一律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后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工作步骤

1.各村要认真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附件2)并以村统计汇总。到户补贴清册信息要真实完整,各村要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补贴到户清册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位置要醒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内容需拍照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后,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开发区)。

2.各农综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及时核查、核实村上报补贴情况,重点核查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补贴面积是否精准,经核实无误后进行汇总统计上报。统计表(附件1)须由农综中心负责人审核和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国有农场上报表格时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补贴面积等情况以政府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补贴统计表(电子档)、补贴清册(电子档)、公示证明材料(照片)一同打包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应补贴的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分配安排乡镇补贴资金。

4.各农综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依据到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并按照安徽省惠民补贴“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将到户补贴清册导“一卡通”系统,再由乡镇(开发区)财政所审核上传。因四舍五入等原因统计汇总的乡镇补贴金额与县级分配安排的补贴金额不一致时,须调整一致后方可上传。

5.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同步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统一打卡发放。

四、时间节点

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种地农民生产积极性,各地要在515日前将《舒城县   乡(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 》和《舒城县   乡(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在520日前完成安徽省惠民“一卡通”系统里补贴清册上传、审核,5月底前全县完成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农业、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具体落实。

2.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视、网络、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新媒体,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讲清补贴对象和范围,使社会各界和每个种地农民都全面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3.规范补贴管理。乡镇财政、农综中心等部门要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惠农补贴工作,及时做好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为保证补贴面积上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要求填报录入补贴清册中农户编号、姓名、银行卡号、享受补贴面积以及其它要求的数据信息,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完整。

4.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包村干部就近就地监管作用,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的联合检查,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行为。

 

附件:1.舒城县 乡(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docx

      2.舒城县 乡(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