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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提示】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景区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发表时间:2024-02-23 10:14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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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古迹,爱护生态环境

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古迹和展品,遵守摄影摄像的限制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不随意追打、投喂动物,不践踏花草,不破坏当地自然景观、植被、地形地貌,保护生态系统和水体环境,不在景区内留置垃圾。摒弃猎奇心理,不擅闯自然保护区和未对外开放场所。不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