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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表时间:2024-03-20 15:15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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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文旅体局主要负责人
            县政府办联系旅游工作的副主任

    成 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委宣传部、万佛湖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人,所有乡镇(开发区)政府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状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电话:8629690;传真:8629690,县旅游中心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处置旅游安全事故工作。
    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救助;依照规定对安全事故进行上报、调查总结工作;
    2、县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县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本地舆情,组织舆论引导。
    3、万佛湖管委会:负责制定万佛湖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救助;组织和协调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控制、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指挥部工作,核实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做好安全台帐的封存保管和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维护治安秩序,协助对事故的应急救援等。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调度、安排。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负责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飞霞公园及城市旅游景点安全应急救援。
    9、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险、火灾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旅游点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万佛山景区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控制、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10、县公路局:负责做好紧急情况下公路交通正常。
   11、县水利局:负责协助、配合旅游部门因洪水等原因造成及在水体旅游景区内旅游者伤亡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2、县卫健委: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及时的医疗救护及必要的临时救护车辆调度。
   1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事故发生时负责及时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14、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工作,提供风向、风速、温度等气象资料。
   15、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16、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安全和临时电力供应工作。
   17、所有乡镇(开发区)负责所属旅游经营单位、景区(点)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有关旅游安全信息,适时向旅游团(者)发出旅游安全预警;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救援;并向县政府和县旅游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事故信息。
   18、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