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6-04-11 17:16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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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复主体为矿山企业,修复资金由企业自筹,不涉及财政资金,生态修复工程全部由企业自主实施,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等信息也由企业自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