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一、办理材料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上述考生需提交户口簿和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需提交户口簿和县级以上台办证明材料。
3.均需提供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办理人在网上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六安市舒城县教育局 |
汪璐 |
招生办 |
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对事项进行受理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六安市舒城县教育局 |
汪璐 |
招生办 |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六安市舒城县教育局 |
汪璐 |
招生办 |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事项办结。 |
无 |
三、流程图
四、政策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四、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6.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