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舒城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继续沿用)
一、补贴对象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二、补贴范围
申报2023年新建、改建或2022年动工、2023年10月底完工的设施蔬菜生产项目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标准
1.设施蔬菜生产项目。补助标准按照按设施蔬菜生产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按项目总投资规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资金支持,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3.2022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奖补。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予以直接奖补。
四、申请程序
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填写相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将主体申报项目核验通过的材料,于2023年11月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审批,逾期将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五、申请材料
1.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报账申请表。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实施项目合同、项目支出票据复印件。
4.营业执照、开户行复印件。
5.项目建设图片(2-4张)。
六、咨询电话
0564-8621202
七、受理单位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八、办理时限
根据实施方案,经乡镇审核验收的材料要于2023年11月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九、联系方式
0564-86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