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舒城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请指南

发表时间:2025-07-01 17:04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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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

重点支持运营良好、规模适度、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优质、带动明显、声誉良好的优秀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中:农民合作社要纳入省级重点监测名录库;家庭农场要规范使用一码通管理系统。同一法人(或夫妻俩)实际注册多个主体的,不得同时享受多重支持。本年度内同一类财政资金已落实相同项目的不予重复安排。

三、补贴标准

围绕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优行动,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本项目奖补资金2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5万元。

1.粮油单产提升。支持主体开展种子选种试种示范服务、举办田间课堂培训,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带动更多主体和小农户提升单产水平。

2.质量安全建设。支持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全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配备自律性检验检测设备,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全程可控。

3.产业链条延伸。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休闲农业、电商营销等新业态,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体系。新建冷藏设施容积不低于100立方米,或电商平台年度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

4.数字化能力提升。推广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工具,促进组织运营规范化,对应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化管理的主体予以奖励。

四、申请程序

1.主体申报(7月底前)。每乡镇择优推荐1家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由主体自主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

2.核查验收(9月底前)。乡镇农业部门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淘汰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核查组,在财务真实性、生产经营合规性、联农带农实效性等方面开展核查,经局专家组评审,择优选定奖补对象,初步确定奖补金额。

3.审定公示(10月底前)。核查组将核查验收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官网公示。

4.资金发放(11月底前)。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主体办理项目资金报批手续,拨付项目资金。

五、申请材料

填报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

六、咨询电话

0564-8628516

七、受理单位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八、办理时限

    每乡镇择优推荐1家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由主体自主申报,7月底前完成。

九、联系方式

0564-8628516

 1.舒城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2.舒城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