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舒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专项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应补贴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由农场(含舒丰公司)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补贴资金归农场集体享有】。对于已下放承包权的村集体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报套取补贴。
二、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原则上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鉴于我县实际,对尚未进行确权的城关镇部分村(原开发区),暂以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其它乡镇一律以确权面积为基础。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后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应补贴的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分配安排乡镇补贴资金。
四、申请程序
1.各村要认真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附件2)并以村统计汇总。到户补贴清册信息要真实完整,各村要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补贴到户清册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位置要醒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内容需拍照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后,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
2.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核查、核实村上报补贴情况,重点核查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补贴面积是否精准,经核实无误后进行汇总统计上报。统计表(附件1)须由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审核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补贴面积等情况以政府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补贴统计表(电子档)、补贴清册(电子档)、公示证明材料(照片)一同打包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国有农场(含舒丰公司)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上报面积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应补贴的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分配安排乡镇补贴资金。
4.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到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并按照安徽省惠民补贴“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将到户补贴清册导入“一卡通”系统,再由乡镇财政所审核上传。因四舍五入等原因统计汇总的乡镇补贴金额与县级分配安排的补贴金额不一致时,须调整一致后方可上传。
5.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同步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统一打卡发放。
五、申请材料
1.舒城县 乡(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docx
2.舒城县 乡(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docx
六、咨询电话
0564-8621225。
七、受理单位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舒城县财政局。
八、办理时限
各地要在5月10日前将附件1、2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在5月20日前完成安徽省惠民“一卡通”系统里补贴清册上传、审核,5月底前全县完成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九、联系方式
0564-86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