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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大队)2023年07月份行政处罚02

发表时间:2023-07-21 10:48来源:舒城县卫健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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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1 舒卫公罚〔2023〕7号 舒城县玉指堂足疗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舒城县玉指堂足疗馆 冯霞 2023年6月30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舒城县玉指堂足疗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2023年7月20日
2 舒卫公罚〔2023〕8号 舒城大千影视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等案 舒城大千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陈涛 2023年7月3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舒城大千影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经营活动及安排3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