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
经中共舒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上级下达我县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0万元(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65万元;清理回收资金565万元)用于的项目及部分项目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告:
1.同意县交通局关于取消舒乡振组〔2023〕4号文件批复的“干汊河镇靠山村董郎产业园配套道路项目(宣州区结对帮扶资金195万元)”的请求,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用于其他项目;
2.安排资金230万元实施县水利局乡村建设行动(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
3.安排资金550万元实施县交通局相关乡村建设行动(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
4.安排资金50万元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农建类项目2个;
5.同意县委组织部关于舒乡振组〔2023〕4号文件批复的桃溪镇四圩村旅游接待中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0万元)、棠树乡寒塘村钢构厂房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0万元)变更的请求。
在公示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联系舒城县乡村振兴局。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舒城县乡村振兴局 舒城县梅河西路住建局大楼三楼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64-8621100、12317、ahscfpb@126.com
附件: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表等相关表格附件.xlsx
中共舒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