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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粮食种子行政处罚结果

发表时间:2023-07-31 16:18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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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舒农(种子)罚〔2023〕38号

销售假冒授权品种“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案

舒城县五显科普服务部

91341523MA2N80QF30

李加尚

当事人销售标称“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注品种权号:CNA20020030.5的“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40千克。通过国家水稻数据中心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确定“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品种权保护期限届满终止,属于假冒授权品种。

种类:1、没收尚未销售及销售后召回的假冒授权品种“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40千克;2、处人民币105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七款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727

 

2

舒农(种子)罚〔2023〕39

销售假冒授权品种“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案

安徽省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

913415237408736594

张从德

当事人销售标称“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注品种权号:CNA20020030.5的“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200千克。通过国家水稻数据中心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确定“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品种权保护期限届满终止,属于假冒授权品种。

种类:1、没收尚未销售的假冒授权品种“川香优2号”水稻种子160千克;2、没收违法所得1200.00元;3、处以人民币1200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七款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