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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18 15:20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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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溪镇、舒茶镇、千人桥镇、山七镇、庐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742号)文件要求和乡(镇)申请,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乡(镇)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你乡(镇)开展应急抢险,重点做好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具体金额见附件)。

你乡(镇)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绩效目标表报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