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县七十年代餐饮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DU7F28 |
周俊林 |
舒市监处罚〔2023〕56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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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
2024-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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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七十年代餐饮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东海酒家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EEU4U |
陈序润 |
舒市监处罚〔2023〕56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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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
2024-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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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东海酒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丰盛阁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TFXT3N |
祁书龙 |
舒市监处罚〔2023〕56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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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
2024-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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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丰盛阁大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便利万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DPN4J |
陈登兵 |
舒市监处罚〔2023〕49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0.3元。2、处以罚款1000元,合计1000.3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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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
2024-11-27 |
2026-11-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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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便利万家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任家味餐厅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9BPTX2 |
任伟 |
舒市监处罚〔2023〕56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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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
2024-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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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任家味餐厅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王家菜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4P289 |
俞德山 |
舒市监处罚〔2023〕56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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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
2024-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王家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安徽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56495220X8 |
汪茂银 |
舒市监处罚〔2023〕54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10000元。 |
1.000000 |
0.010000 |
|
2023-11-27 |
2024-11-27 |
2026-11-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3-11-2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安徽华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从敏水产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0T9XM |
李传根 |
舒市监处罚〔2023〕528号 |
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当事人涉嫌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黑鱼和汪丫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1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06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6000 |
|
2023-11-28 |
2026-11-28 |
2026-11-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从敏水产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拾光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0YNX1R |
吴本菊 |
舒市监处罚〔2023〕502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生产经营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罚款2000.00元 |
0.200000 |
0.004225 |
|
2023-11-24 |
2024-11-24 |
2026-11-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拾光小吃店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红燕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7UTM2K |
赵红燕 |
舒市监处罚〔2023〕505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生产经营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罚款2000.00元 |
0.200000 |
0.002295 |
|
2023-11-24 |
2024-11-24 |
2026-11-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红燕小吃店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5F5W1W |
姚琼 |
舒市监处罚〔2023〕560号 |
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盛京永乐”牌双拼大撸串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6条第二款第(一)、(三)项和第122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003.5元。 |
0.100000 |
0.000350 |
|
2023-11-27 |
2024-11-27 |
2026-11-2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河棚镇美凤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EBT21A |
夏美凤 |
舒市监处罚〔2023〕51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50 |
|
2023-11-21 |
2024-11-21 |
2026-11-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河棚镇 |
舒城县河棚镇美凤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河棚镇红伟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M5DLXW |
沈红伟 |
舒市监处罚〔2023〕52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50 |
|
2023-11-21 |
2024-11-21 |
2026-11-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河棚镇 |
舒城县河棚镇红伟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家家福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CTDC5U |
钟霞 |
舒市监处罚〔2023〕55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 |
保健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五)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 |
警告 |
警告 |
|
|
|
2023-11-17 |
2024-11-17 |
2026-11-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家家福超市涉嫌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案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兴和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PURYXR |
张曼 |
舒市监处罚〔2023〕55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 |
保健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五)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 |
警告 |
警告 |
|
|
|
2023-11-17 |
2024-11-17 |
2026-11-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兴和生活超市涉嫌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案 |
12315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五里桥食品门市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XWXXF |
李其林 |
舒市监处罚〔2023〕55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单晶冰糖”6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3-11-20 |
2024-11-20 |
2026-11-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2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五里桥食品门市部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牵肠挂肚火锅专营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U1F0X2 |
黄仕彬 |
舒市监处罚〔2023〕54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或者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
|
|
|
2023-11-15 |
2023-11-15 |
2026-11-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5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牵肠挂肚火锅专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宏伟土菜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7J95G |
仇其伟 |
舒市监处罚〔2023〕54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将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
|
|
|
2023-11-15 |
2023-11-15 |
2026-11-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5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宏伟土菜馆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12315 |
舒城县阙店乡家荣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RR077 |
汪家荣 |
舒市监处罚〔2023〕547号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
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过期的2瓶宜养悠牌AD钙乳酸风味饮品;2、罚款500元, 上缴国库。 |
0.050000 |
0.000600 |
|
2023-11-16 |
2026-11-16 |
2026-11-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6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家荣商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阙店乡老曹农家乐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0A18R |
曹永青 |
舒市监处罚〔2023〕54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属于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防止食品浪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 |
|
|
|
2023-11-16 |
2026-11-16 |
2026-11-1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6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老曹农家乐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千人桥镇龙炳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5R02Y |
方龙炳 |
舒市监处罚〔2023〕53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手工剁椒酱”3瓶及“夹心海苔脆(芝麻味)”4盒,罚款1000元 |
0.100000 |
|
|
2023-11-14 |
2024-11-14 |
2026-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龙炳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12315 |
舒城县千人桥镇祥芝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9TU78Q |
孔祥芝 |
舒市监处罚〔2023〕53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手工剁椒酱”2瓶,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3-11-14 |
2024-11-14 |
2026-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祥芝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12315 |
舒城县千人桥镇老班茶叶门市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1KFX3 |
班文化 |
舒市监处罚〔2023〕54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肉粒多特级火腿肠”3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
|
2023-11-14 |
2024-11-14 |
2026-11-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老班茶叶门市部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12315 |
韦能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20GK8L |
韦能权 |
舒市监处罚〔2023〕53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证经营的散装食品“老桃酥”3斤,罚款1000元 |
0.100000 |
|
|
2023-11-13 |
2024-11-13 |
2026-11-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1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韦能权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食品 |
12315 |
舒城县鄉厨鄉宴大酒店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9F7Y74 |
赵伟 |
舒市监处罚〔2023〕53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
|
|
2023-11-09 |
2024-11-09 |
2026-11-0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9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鄉厨鄉宴大酒店酒店未主动对 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水韵餐饮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K3RA0E |
李郭亮 |
舒市监处罚〔2023〕53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
|
|
2023-11-09 |
2024-11-09 |
2026-11-0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9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水韵餐饮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宝子土菜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31L30 |
王传宝 |
舒市监处罚〔2023〕53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
|
|
2023-11-09 |
2024-11-09 |
2026-11-0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9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宝子土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世源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N6KH084 |
朱得玲 |
舒市监处罚〔2023〕53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 |
|
|
|
2023-11-09 |
2024-11-09 |
2026-11-0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9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世源大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百神庙镇小王豆制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A5J27D |
王坤 |
舒市监处罚〔2023〕540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未按规定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1、警告;2、没收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3袋及散装200克;3、没收违法所得80元;4、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8000 |
|
2023-11-08 |
2024-11-08 |
2026-11-0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小王豆制品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未按规定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
12315 |
舒城县杭埠镇宏福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RNB6N |
尹宏 |
舒市监处罚〔2023〕50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舒城县杭埠镇宏福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处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
|
2023-11-06 |
2024-11-06 |
2026-11-0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宏福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杭埠镇徽乡鸡新杭大道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JUCD3Y |
胡浩 |
舒市监处罚〔2023〕501号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舒城县杭埠镇徽乡鸡新杭大道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罚款200元,上缴国库 |
0.020000 |
|
|
2023-11-06 |
2024-11-06 |
2026-11-0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徽乡鸡新杭大道店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庆悦楼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EWXL5W |
林云翠 |
舒市监处罚〔2023〕51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
|
|
|
2023-11-01 |
2024-11-01 |
2026-11-0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6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庆悦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王河惠万家购物加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HAKX8 |
鲍书琴 |
舒市监处罚〔2023〕52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
|
|
|
2023-11-03 |
2024-11-03 |
2026-11-0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6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王河惠万家购物加盟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案 |
12315 |
安徽鹏翔生态酒店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MQP4F9G |
王习敏 |
舒市监处罚〔2023〕5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
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葡萄酒15瓶,黄桃罐头4瓶),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6000 |
|
2023-11-03 |
2024-11-03 |
2026-11-0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安徽鹏翔生态酒店有限公司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 |
12315 |
舒城县千人桥镇真美味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HWQ93E |
张高文 |
舒市监处罚〔2023〕51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无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经营工具,罚款1000元 |
0.100000 |
|
|
2023-11-02 |
2024-11-02 |
2026-11-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真美味小吃店无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康乐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Y5000A |
谢贵平 |
舒市监处罚〔2023〕5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工具;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
2023-11-02 |
2024-11-02 |
2026-11-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县舒茶镇康乐大酒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陈家大院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7W2A8R |
陈峰松 |
舒市监处罚〔2023〕5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调味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
2023-11-02 |
2024-11-02 |
2026-11-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县舒茶镇陈家大院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聚丰园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4FTXX |
章玉宏 |
舒市监处罚〔2023〕51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调味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
2023-11-02 |
2024-11-02 |
2026-11-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县舒茶镇聚丰园大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永丰酒楼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LGEY99 |
董水英 |
舒市监处罚〔2023〕5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调味品;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
2023-11-02 |
2024-11-02 |
2026-11-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县舒茶镇永丰酒楼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MRK06E |
陈科 |
舒市监处罚〔2023〕511号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生产销售无标签食品 |
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93条第三款第(四)项,第116条第三款第(一)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4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六条、《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2600元。 |
0.260000 |
0.040000 |
|
2023-10-31 |
2024-10-31 |
2026-10-3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舒城益诚堂药房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春秋乡德运饭庄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RNA590 |
王永奎 |
舒市监处罚〔2023〕50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属于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防止食品浪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 |
|
|
|
2023-11-01 |
2026-11-01 |
2026-11-0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1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德运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12315 |
舒城县柏林乡中峰大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0Y9F6E |
吉文翠 |
舒市监处罚〔2023〕503号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2饭店厨房操作间的操作台上发现已开封待使用的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2000.00元。 |
0.200000 |
0.004800 |
|
2023-10-30 |
2026-10-30 |
2026-10-3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11-0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中峰大酒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