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华顺智能装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顺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表时间:2023-12-18 09:16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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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顺智能装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顺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晓天路与中兴路交口东南角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华顺智能装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内晓天路与中兴路交口东南角作为生产及办公场所,总占地面积26740.3m2,车间内配套激光切割机、火焰切割机、自动化组焊矫生产线、数控压型机、智能H型钢下料机、抛丸机、断料机、搓丝机、水性漆喷漆房等设施,可达到年产1.988万吨H型钢结构、0.012万吨丝牙产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2#钢结构厂房激光切割、火焰切割烟尘,激光切割机、火焰切割机于切割平台设置收尘管道,收集后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针对2#厂房抛丸机、H型钢下料机粉尘,抛丸机在封闭空间内进行,在智能H型钢下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统一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针对3#钢结构厂房激光切割、火焰切割烟尘,激光切割机、火焰切割机于切割平台设置收尘管道,收集后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针对3#钢结构厂房锯床、H型钢下料粉尘,在智能H型下料机上方、卧式带锯床切割台面设置集气罩,设置负压集气管道,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统一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针对涂装、打磨废气,设置单独密闭的喷涂间,调漆、喷漆、晾干和打磨均在密闭喷涂间内完成,并配套负压集气系统,其中漆雾经“2纸盒+3过滤棉干式过滤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VOCs、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职工洗手废水经过滤式油水分离器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乳化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磨床泥、含油金属碎屑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间临时贮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含油金属碎屑、焊渣、不合格品、收集(烟)粉尘、废钢丸、废水性漆桶、废纸盒和过滤棉、水性漆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临时贮存后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