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溪镇、舒茶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9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每个镇10万元标准对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装备购置、隐患排查整治、灾害应急调查监测等。你镇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保证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并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舒城县财政局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