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深刻吸取广东东莞万江街道康怡护理院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局党组会研究,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一次联合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敬老院、各社会办养老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2-26日。具体到每个乡镇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提前与属地乡镇做好沟通。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周道定 成员:许雅丽、张锐、市场监管部门1人;检查乡镇:庐镇乡、河棚镇、汤池镇、万佛湖镇、桃溪镇
第二组:组长:付代俊 成员:方同杰、邵正育、消防救援部门1人、市场监管部门1人;检查乡镇:柏林乡、棠树乡、张母桥镇、城关镇、阙店乡
第三组:组长:胡文明 成员:廖金韬、郑昌余、市场监管部门1人;检查乡镇:舒茶镇、南港镇、春秋乡、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
第四组:组长:方 旭 成员:王友伦、张雨虹、市场监管部门1人;检查乡镇:五显镇、干汊河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杭埠镇 。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或电焊气焊作业、未经审批施工作业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情况。同时向机构负责人宣传使用明火等作业要按程序、按要求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对机构内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完善,重点检查应急照明灯、疏散标识、应急广播等是否损坏;灭火器是否配足配齐、是否过期、放置位置是否合理等;消防水栓是否健全、水压是否正常等;是否开展了消防演练和培训。
(四)检查是否有不合理防盗窗、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切实打通“生命通道”。
(五)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六)检查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否有违规停放及充电现象。
(七)检查燃气使用情况。对使用燃气的,检查灶具、连接软管、调压器、紧急切断阀等是否完善并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安装了漏气报警装置;对使用柴灶的,管理是否规范。
(八)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落实48小时食品留样、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采购时是否及时索证索票、食品储存场所是否设有隔离地面的平台货架等。
(九)检查日常管理情况。检查院民房间,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院民吸烟管理、危险刀具管理、私拉乱接电线、手机充电及插座等。
(十)检查定期开展精神慰藉服务和丰富机构日常活动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养老机构要坚持安全工作“日自查”、属地乡镇要坚持安全工作“周检查”。
(二)本次检查采取“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检查组要熟知检查内容,明确人员分工,围绕时间服从任务,确保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反馈给机构和属地乡镇,限期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养老股要于4月30日前收集整理相关检查资料,通报检查情况。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