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切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防范的提示函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预防和减少因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六地灾办〔2024〕6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工作指示精神,按照6月30日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调度会议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当前全市主汛期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山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好对切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
二、强化选址指导
各县区要按照《六安市自然资源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指导意见》(六自然函〔2022〕716号)要求,指导乡镇将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作为山区农村建房审批的重要环节,严禁高陡切坡建房和无防护措施切坡建房,从源头上降低切坡建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同时要督促乡镇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批放、住宅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住宅建成后实地验收“四到场”要求。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县区要督促乡镇全面排查农村切坡建房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划分等级、纳入管控。对存在重大安全、急需处置的隐患边坡要抓紧采取排危降险、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方式处置。严格落实边坡隐患点及周边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研判强降雨期间安全风险。
四、加强防治宣传
各县区要指导乡镇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切坡建房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建房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因农村房前屋后边坡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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