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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大队)2024年08月份行政处罚01

发表时间:2024-08-09 09:20来源:舒城县卫健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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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1 舒卫医罚〔2024〕12号 舒城县杭埠镇大兴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舒城县杭埠镇大兴村卫生室 /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秦某某于2024年6月20日、7月11日、7月16日、7月18日、7月24日为5名患者开具了《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卫医秘〔2012〕509号)中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注射用阿奇霉素用于静脉输注 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