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大队)2023年12月份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23-12-22 15:33来源:舒城县卫健委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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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1 舒卫公罚〔2023〕9号 舒城县花想容皮肤管理中心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舒城县花想容皮肤管理中心 束学勤 舒城县花想容皮肤管理中心于2023年11月30日接受监督检查时,现场未能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