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处机关各股室,处属工程各参建单位: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处属项目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两节”期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汲取身边的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尽最大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处属项目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处属项目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重点内容
(一)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机械作业,特别是严禁使用挖掘机在基坑边进行吊运安装等作业。
(二)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高支模区域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扣件式钢管)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司机上下应有专用通道,必须佩戴安全绳或防坠器;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四)突出高坠事故安全管理。抓好预防高坠事故“七查七不准”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是否佩戴,“三宝”是否落实到位,对“四口五临边”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提倡项目采用安全语音提示器、红外线人体感应语音播报器等现代化提醒设备,提高防范意识;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要求,作业过程中,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实时检测。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六)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内办公区、宿舍区临时用房的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进行核查,并查看工人宿舍材料及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拉电气线路的问题。同时,要对施工现场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工人上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进行全面检查。
(七)极端天气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加强对深基坑、塔吊、施工电梯、高空作业吊篮、高边坡、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和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二是时刻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做好强降雨应急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的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充足、抽排设施稳定运行;三是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带班,发现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安全大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由各项目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参加,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自查过程要有记录、有整改、有清单。各施工单位将各自项目自查《隐患三清单》经监理、现场代表签字后于9月25日前报送处法规股。
(二)处查提高阶段(9月26日至10月5日)。处成立由党组成员牵头,3个工程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检查组,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对各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本次从项目施工、监理企业抽调6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查找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评分,并跟踪整改。
(三)整改反馈阶段(10月6日—10日)。各单位针对我处巡查组检查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报送整改回复,其中扬尘防治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内容须单独报送《整改回复单》,我处结合整改结果形成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精心谋划、提前部署、抓实抓细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要根据各自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全面梳理项目安全风险隐患,要突出对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工地工棚、施工围墙、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及临边洞口等方面的重点检查,要提前做好对大型机械、施工车辆的保养、整修工作,确保施工机械安全运转。监理单位要严格查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施工车辆的出场日期、维保记录以及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作业证件等,同步做好安全交底、施工旁站等工作。
(三)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值守、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的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项目要将中秋、国庆节日值班表(包含值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现场代表处,我处将对照值班表开展暗访督查。要制定“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四)认真总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项目要认真梳理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找准原因,落实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效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