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5)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杨*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舒)应急罚〔20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作为挖掘机驾驶员,罔顾安全,在操作挖掘机回转作业过程中,疏于观察臂架旋转半径范围内的危险区域安全环境,未及时发现张海结进入到臂架旋转半径内,等发现时因臂架惯性作用已无法及时制动并停止,导致将张海结被撞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
处罚依据 | 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一项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內容 | 警告,并给予人民币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1 |
处罚有效期 | 2024-09-1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11 |
处罚机关 |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57885569274 |
数据来源单位 |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57885569274 |
地方编码 | 341523 |
公示期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