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6)

发表时间:2024-09-13 09:28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徐*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舒)应急罚〔20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 作为六安恒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得知工程项目停工令相关情况后,未认真落实停工令相关要求,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诸如“擅自组织施工作业、现场未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內容 决定给予你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68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1
处罚有效期 2024-09-11
公示截止期 2027-09-11
处罚机关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数据来源单位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地方编码 341523
公示期 三年